农民工维权指引 tU56]Z
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受到侵害是难免的,关键是当受到侵害时,应该知道如何保护自己。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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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民工享有哪些基本权利和义务? 2y=rL-p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三条的规定,劳动者享有以下权利: 6]83K:.U
(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平等就业权是指劳动者在就业方面一律平等,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选择职业权是指劳动者在就业时,有权根据自己的兴趣和愿望来选择职业,不受外在力量的强迫。 T-\^6@,+
(2)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17alB*{a5Q
(3)休息休假的权利。 3>O-1E
(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8F_(',Xy
(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M7 $_*87
(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Wl6g7?
(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pa
(8)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如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等。 35zxh];
除了享有以上各项权力外,农民工还应当履行以下基本义务: 'V@37R8
(1)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GfVvyFA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条例。 }[t<ryeyY
(3)维护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 iGx*X&
(4)爱护公共财产,维护国家利益。 j>1nX~
(5)依法纳税。 Q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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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常见的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有哪些? C3EYN]p^
从近些年的劳动争议案件来看,农民工权益受到侵犯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Pru_[Z}
(1)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 i4,\|a
(2)强行加班加点,却不付给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5+n#d
(3)用人单位没有为农民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具和劳动保护设施。 aiLT";0)^
(4)女工和未成年工得不到特殊劳动保护。 vd\-`Ur
(5)农民工患职业病、因工受伤、致残甚至死亡后,用人单位逃避责任。 a3G2Vw<
(6)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 HlI-B LW:
(7)用人单位收取抵押金,扣押农民工有效证件。 !` `@#&
(8)随意辞退或开除农民工等等。 6e`gh0E$
3、怎样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 {po%}Jay.
首先,要有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来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农民工尤其应该了解一些跟务工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例如《劳动法》、《合同法》等。这样才能清楚地了解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用人单位侵犯务工者合法权益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何处理劳动争议等内容。 f-\p-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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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另一个重要措施就是签订劳动合同。务工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与用人单位进行仔细协商,避免可能侵犯自己正当利益的条款,并兼顾双方利益。合同签订后要妥善保存,防止损坏和丢失。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千万不能意气用事,也不要忍气吞声,要积极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再通过仲裁以至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wx@H26E8)
4、为什么要签订劳动合同? -\7!$0yYi
在找到工作建立劳动关系后,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有三个方面的作用: y1=zeiCO
(1)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 yDN+ K!
(2)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雇用关系。 4ND%OFe(
(3)避免和减少发生劳动争议,在发生劳动争议时是有效的依据。 @R$9a;
值得注意的是,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5xZS#
5、劳动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0[jM,AN
劳动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劳动合同的内容除以上必备条款外,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协商约定其他内容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如试用期限、商业秘密的保护和补充保险、福利待遇等。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国家强制实施的,任何用人单位都得参加。因此,不必在劳动合同中另行约定。 1XI }
补充条款也叫做约定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互相商量定下的条款。补充条款是法律赋予双方当事人的自由权利,但是,补充条款的约定不能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不能危害国家、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权益。 eN(?d!
6.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pLejBy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应当主动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 3e`1ov0o
(1)直接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 \{Up7xk
(2)如果用人单位有工会组织,农民工也可以向工会反映情况,请工会出面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 =uAe5^
(3)如果用人单位执意不肯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映情况,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i+93q}li6
很多农民工到用人单位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还是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农民工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索取赔偿。 ;SigRnJU
7、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多长时间的试用期? {^|z~wvf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VyEEN&E
8、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能否向农民工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扣留居民身份证? NqnoGE;NA
国家明令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因此提醒农民工,一旦用人单位有这种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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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7UEb 8
(1)协商解除。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8=0Hv}CM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第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第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第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H F!\
(3)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第一,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第二,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第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第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e!!N
10、劳动者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Go [g{y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在任何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 VZW[`xT
(2)劳动者也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届时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有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sQdad|Vw
(3)下列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①在试用期内的;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MVv1BZZ
11、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吗?裁减人员要经过哪些程序? KBzV >D1Ri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情况,要裁减人也应该符合法律规定。 4 SCW?y}'
农民工如果遇到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情况,需要了解裁减人员的程序。根据原劳动部《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必须遵循的法定程序如下: ,&h6N}{@b
(1)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1Ud?7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包括被裁减人员的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 !b%E<\lI
(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Jm_2j
(4)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 w>P!<I[l
(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8"kku!yF
12、哪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1s/*xC: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在以下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付给经济补偿。 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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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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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YF:$?n 0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经过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5)}y9&Rl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来的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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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时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24yFsae
13、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t"'D&E |